簽證移民
Visa&Immigration
SMS 之目的,旨在藉由鼓勵身具特殊技能的移民移居至澳洲偏遠地區,進而促進偏遠地區之經濟發展。此方案之設計,係專為協助位於澳洲偏遠地區,而無法在當地勞動市場滿足技術人力需求的雇主。
187偏遠地區雇主擔保移民計劃 (RSMS)
186雇主提名移民計劃 (ENS)
457類別臨時工作(技術)簽證
偏遠地區雇主擔保移民計劃 (RSMS)
187簽證:資料表
RSMS 之目的,旨在藉由鼓勵身具特殊技能的移民移居至澳洲偏遠地區,進而促進偏遠地區之經濟發展。此方案之設計,係專為協助位於澳洲偏遠地區,而無法在當地勞動市場滿足技術人力需求的雇主。申請者可視自身狀況,選擇「三種」取得 RSMS 簽證資格的不同類別管道:
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 STREAM
臨居轉永居類別
適用已持有 457 簽證、在提名職位為提名雇主工作已至少 2 年的申請者
雇主
希望僱用您的公司必須:
· 仍在營運狀態,並在澳洲偏遠地區合法經營業務
· 已經符合或承諾符合作為 457 標準擔保人所需滿足的培訓基準
職位
提出申請的職位必須為:
· 全職工作,並自授予簽證起至少 2 年內仍提供該職位
· 跟您身為 457 簽證之持有者所獲僱用的職位為相同職位(或非常相似),時間至少 2 年
· 聘僱條款和條件(包括工資/薪資)不低於提供給擔任同一公司同一職位(若該公司沒有相同職位,則規定在同一地區)的澳洲人的聘僱條款和條件
簽證申請人
簽證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除非有任何適用特定豁免的情況):
· 已持有 457 簽證,並在提名職位(或非常相近之職位)為提名雇主工作至少 2 年
· 職業英語能力符合標準,即
o 持有英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或愛爾蘭共和國(而且您具有該國公民身份)所頒發的有效護照,或
o IELTS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皆至少為 5 分,或
o OET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至少為 B,或
o TOEFL iBT 考試之聽力分數至少 4 分,閱讀分數至少 4 分,寫作分數至少 14 分,口語分數至少 14 分,或
o PTE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至少為 36 分,或
o CAE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為至少 154 分
o 註:對於各種考試,考試時間必須為至少三年內(CAE 考試除外,接受考試的時間必須在 2015 年1月 1 日或之後)
· 年齡在 50 歲以下
· 符合任何強制性證照、註冊或專業會員資格之要求
直接申請永居類別
直接從海外提出申請,或是不符合臨居轉永居類別資格情況的,例如以學生身分居留澳洲的申請人
欲僱用您的公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在澳洲偏遠地區積極並合法地經營業務
· 確實需要受薪僱員執行提名職位之業務
欲擔任的職位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全職,且該職位自您的簽證獲得日起至少存在2年
· 無法由當地勞動市場找到此職位之適任者(即當地缺少具備要求技能的工作者)
· 在澳洲與紐西蘭職業標準分類 (ANZSCO) 中分類為技能級別1 – 3,並且包含在此類別之符合資格的職業清單中
· 達標英語能力符合標準,即
o IELTS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皆至少為 6 分,或
o TOEFL iBT 考試之聽力分數至少12 分,閱讀分數至少13 分,寫作分數至少 21 分,口語分數至少 18 分,或
o PTE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至少為 50 分,或
o CAE 考試各項目的分數為至少 169 分
註:對於各種考試,考試時間必須為至少三年內(CAE 考試除外,接受考試的時間必須在 2015 年1月 1 日或之後)
· 年齡在50歲以下
· 符合所有強制性證照、註冊或專業會員資格要求
勞務協議類別
適用於透過勞務協議或偏遠地區移民協議獲得擔保的申請者
在雇主提交提名申請、您提交簽證申請之前,必須先與澳洲政府談妥勞工或地區性移民協議。
協議中必須說明雇主需要以海外人力填補特定技術職缺的理由,以及所需的人數。
也必須說明申請人必須符合的條件如年齡、技術和英語標準。亦可考慮將半技術職位列入。
申請流程
第1階段:提名申請
我們會代表雇主將申請提交至澳洲移民和邊境保衛部(DIBP),至於您將擔任的技術職位,必須符合相關申請類別的上述要求。您的雇主必須向DIBP提供支持本申請的文件,文件之性質和範圍會因申請類別和業務情況而有所不同。
註:對於「直接申請永居」類別之提名申請,該技術職位亦須經過當地的偏遠區域認證機構 (RCB) 評估;而 DIBP在進行評估決策時,RCB 的建議也會納入考量。在大部份的情況下,在向 DIBP 提出提名申請前,您應代表雇主向相關的 RCB 提出 RCB 評估申請。「臨居轉永居」和「勞務協議」類別的申請則無需 RCB 評估。
第2階段:簽證申請
您的簽證申請可以和提名申請同時提交至 DIBP,或是於DIBP批准提名申請後六個月內提交。其主要準則在於您符合相關申請類別的上述要求,並且符合標準健康和品格檢查。
待DIBP批准了這兩項申請,您就能獲得永久簽證。當您獲得簽證時,您可以人在澳洲境內或境外。
請注意:根據雇主的情況、提名的職位、申請人的情況、就業領域,甚至DIBP案件負責官員的不同,DIBP 批准申請及核發簽證的時間會各不相同。
雇主提名移民計劃 (ENS)
186簽證:資料表
ENS之目的,是讓澳洲雇主得以聘用符合資格的移民擔任高技術性職位。該計畫旨在幫助無法透過當地勞動力市場招聘技術性澳洲人力以滿足勞動力需求的雇主。申請人可以獲得ENS簽證的資格類別共有三種:
簽證申請者
· 年齡不滿 50 歲
· 在澳洲積極並合法地經營業務
· 確實需要有薪雇員填補提名之職位
· 已經為其現有的澳洲員工制定培訓計畫或成立不滿12個月但已經制定其澳洲員工未來的培訓計畫
· 包含在綜合擔保職業名單(CSOL)內
· 聘僱條款和條件(包括工資/薪資)不低於提供給擔任同一公司同一職位(若該公司沒有相同職位,則規定在同一地區)的澳洲人的聘僱條款和條件。
· 您的技能已獲得相關技能評估機構考核,確認符合您被提名之職位,並且在此職位擁有至少三年的全職經驗
適用于透過勞務協議獲得擔保的申請人
資料表
臨時工作(技術) 簽證容許雇主擔保海外勞工,在澳洲以臨時簽證而生活及工作。該簽證的目的是要協助那些當地勞動市場無法滿足其對於熟練澳洲勞動力之需求的雇主。這種簽證的有效期最長為四年。對於該簽證的最低要求如下:
臨時工作(技術)簽證要求
對尋求僱傭的企業而言,你必須:
· 目前在澳洲合法運營的企業中,並合乎對於培訓澳洲籍員工所要求的基準(或若開業未滿 12 個月,但擁有合乎這些基準的培訓方案)
或是
· 在海外(不在澳洲境內)合法運營的企業中,而你正要回澳洲建立生意并運營,或是履行合約上的義務
註:要合乎所要求的基準,在遞交申請前的 12 個月期間,該企業必須已至少花費其工資總額之 1% 在培訓澳洲籍員工上,或是貢獻至少 2% 的工資總額給某工業培訓基金。
提名的職位
打算填補的職位必須:
· 是該行業內的真實職位
· 目前有納入綜合擔保職業列表 (CSOL) 中
· 每年有超過 $53,900 的最低薪資
作為簽證申請人,你必須(除非有適用於任何情況的特定豁免):
· 具有所要求水準的英語水平,亦即
o IELTS 考試總分皆至少為 5.0 分(其中每個單項分數至少4.5分),或
o TOEFL iBT 考試之總分達到至少36分(其中聽力分數至少 3 分,閱讀分數至少 3 分,寫作分數至少 12 分,口語分數至少 12 分),或
o PTE 考試總分至少為 36 分(其中每個單項分數至少30分),或
o CAE 考試總分至少為 154 分(其中每個單項分數至少147分)
· 註:對於各種考試,考試時間必須為至少三年內(CAE 考試除外,接受考試的時間必須在 2015 年1月 1 日或之後)。
· 擁有合乎提名職位要求的那些技能(學歷及 / 或工作經驗)。取決於你的狀況而定,你也有可能會被要求接受學歷及/或技能評定,以判定你的合格性
· 合乎任何法定執照、註冊或專業會員資格的要求
· 在你停留在澳洲期間,有為健康保險做出適當安排
階段 1:擔保申請
我們會代表僱主將申請提交於移民和邊境保衛部 (DIBP) 。主要的標準是該企業合乎上述所列出的要求。在此一申請被批准後的五年期間,該企業能為臨時工作 (技術) 簽證提名海外勞工。
階段 2:提名申請
我們會代表僱主將提名申請提交於 DIBP,或者在申請的同時、或是在擔保批准後的三年內。主要的標準在於提名合乎上述列出的要求。澳洲籍雇主必須顯現出該職位存在於其行業或某相關實體內。在海外的雇主只能在他的行業中僱傭被提名人。
階段 3:簽證申請
你的簽證申請在提名申請的同時、或者會在提名過期前提交於 DIBP(一般是在批准後的 12 個月內)。主要的標準在於你能合乎上述要求,連同健康標準和品格審查。
一旦 DIBP 批准所有三項申請,你將會被授予臨時簽證。當你被授予簽證時,你可以人在澳洲或是在澳洲境外,你的簽證將會有效達四年,視你雇主的要求而定。
擔保義務
受批准為海外勞工擔保臨時工作 (技術) 簽證的企業,必須遵守某些 DIBP加諸的義務。這些義務的目的是要保障海外勞工不受剝削,並確保簽證計劃受到正確運用。
尤其是在經批准成為擔保企業後, 雇主絕不可試圖討回與申請召募海外勞工擔保直接相關的任何成本(包括代辦移民的成本),或是任何與召募提名職位直接相關的成本。然而企業能討回 GST 及 / 或請求為申請擔保而發生的費用及相關成本減稅,我們建議尋求與此方面相關的獨立稅務意見。
請和我們辦公室聯絡以取得進一步資訊,包括擔保義務的完整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