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移民
Visa&Immigration
伴侶簽證的目的為允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之配偶或事實伴侶入境或居留於澳洲。申請人起初會獲得臨時簽證,如在兩年等待期過後關係仍存在即符合資格申請永久簽證。
309 / 100澳洲境外配偶移民
820 / 801澳洲境內配偶移民
309 伴侶(臨時)簽證
資料表
伴侶簽證的目的為允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之配偶或事實伴侶入境或居留於澳洲。申請人起初會獲得臨時簽證,如在兩年等待期過後關係仍存在即符合資格申請永久簽證。此簽證的最低條件如下:
伴侶簽證要求
關係
如果您的申請基於婚姻:
• 您必須與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合法結婚。
如果您的申請基於事實伴侶關係:
• 您必須與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有至少 12 個月事實伴侶關係才能遞交申請(除非有不可抗拒或足以同情斟酌之情形)且
• 您與您的伴侶皆需至少 18 歲,且不能為近親
在所有個案中:
• 您與您的配偶/伴侶需互為對等之單一關係;
• 此關係需為真實且持續的
• 您與您的配偶/伴侶必須同居一處,或僅是暫時分居
擔保人
您的擔保人必須:
• 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
• 不能在過去擔保過多於一位未婚夫/妻、配偶或伴侶移民至澳洲,且在過去 5 年內沒有擔保未婚夫/妻、配偶或伴侶移民至澳洲(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
• 過去五年內未受他人擔保而有配偶、伴侶或預備結婚簽證(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
• 當需要時提供警方刑事記録給移民部,且
• 同意向您所擔保的申請人披露任何已定罪之「相關罪行」。
如有已被定罪之相關罪行及實質犯罪歷史,您的擔保資格將不予核可。相關罪行包含,但不限定於暴力、恐嚇、破壞禁制令、偷渡、人口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行。DIBP 網站的家庭暴力防治措施頁面有更多訊息:http://www.border.gov.au/Trav/Brin/sponsor-requirements
申請流程
您的伴侶簽證申請應由您及擔保人遞交至移民和邊境保衛部 (DIBP)。主要準則為您與擔保人之關係符合上述條件。此外,您也須達到健康及品行檢查之標準。
遞交申請後,您與您的配偶/伴侶可能會被要求參加與 DIBP 之訪談。在一些個案中,DIBP 可能會參訪您們的住所及/或進行其他查驗以確認您們的關係。
當正式遞交申請,及簽證批准時,您需在澳洲境外。
此簽證在正式申請開始約兩年之「等待期」有效,容許您入境澳洲並居留,直到 DIBP 對您的永久居留申請作出決定為止。
下一步:永久居留
只要您的事實伴侶關係或婚姻還符合上述條件,在成功申請臨時伴侶簽證後兩年您即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在此階段,您將需要提供給 DIBP 更進一步的資料以證明您適用永久居留簽證。當永久居留簽證批准時您可在澳洲境內或境外。
請注意:DIBP 通過申請並批准簽證的所需時間依個案而不同,根據申請者的特定情況以及DIBP 所需之補充資料而定。
820 伴侶簽證資料表
伴侶簽證的目的為允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之配偶或事實伴侶入境或居留於澳洲。申請者起初會獲得臨時簽證,如在兩年等待期過後關係仍存在即符合資格申請永久簽證。此簽證的最低條件如下:
· 您必須與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合法結婚。
如果您的申請基於同居伴侶關係:
· 您必須與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有至少 12 個月同居伴侶關係才能遞交申請(除非有不可抗拒或足以同情斟酌之情形)且
· 您與您的伴侶皆需至少 18 歲,且不能為近親
· 您與您的配偶/伴侶需互為對等之單一關係;
· 此關係需為真實且持續的
· 您與您的配偶/伴侶必須同居一處,或僅是暫時分居
· 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之紐西蘭公民
· 不能在過去擔保過多於一位未婚夫/妻、配偶或伴侶移民至澳洲,且在過去 5 年內沒有擔保未婚夫/妻、配偶或伴侶移民至澳洲(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
· 過去五年內未受他人擔保而有配偶、伴侶或預備結婚簽證(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
· 當需要時提供警方刑事記録給移民部,且
· 同意向您所擔保的申請人披露您任何已定罪之「相關罪行」。
· 如有已被定罪之相關罪行及實質犯罪歷史,您的擔保資格將不予核可。相關罪行包含,但不限定於暴力、恐嚇、破壞禁制令、偷渡、人口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行。DIBP 網站的家庭暴力防治措施頁面有更多訊息:http://www.border.gov.au/Trav/Brin/sponsor-requirements
當正式遞交申請及簽證批准時,您需在澳洲境內。
非法申請者
如您在申請時為非法居留於澳洲,您需要出示特別情由以正當化您自身的移民身份。
可接受之「特別情由」可包含因自身無法掌控的因素而無法取得合法身份,如重病或殘疾。現存事實伴侶關係或婚姻,或可能遭受在申請簽證時需與配偶或伴侶分開生活之難處,在此情況下並不被視為「特別情由」。
簽證批准